在零食店加盟中加盟费实质上是入门费,是被特许人获得特许经营权资格的代价。品牌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那么,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跟着馋嘴郎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含义不同
加盟费
加盟费实质上是入门费,是被特许人获得特许经营权资格的代价。加盟费体现的是特许人所拥有的经营模式、经营技术诀窍、商业秘密、经营理念等经营资源的价值,而这一切一旦由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知晓后,无返还的可能性。
同时,加盟费包含了特许人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商业条件调查、开业指导及开业前职前培训等成本支出,这些费用和成本在加盟店开业时已实际支出,无法予以收回。
目前,特许行业的惯例是把加盟费作为入门费,一次性收取,不予返还。但是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交易安全,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也有例外情形,即如因特许人的过错导致提前解除合同,特许人应返还加盟费。
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当特许双方因合同解除发生纠纷时,如特许双方约定以营业收入比例作为计算使用费的依据,在特许人向被特许人追讨合同履行期间的使用费时,被特许人可能拒绝提供营业收入或提供的营业收入显著偏低,特许人的权益显然受到侵害。
此时,法官可向特许人释明其有权申请审计,最终以审计报告认定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使用费的依据。如特许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固定收费和按比例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被特许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缴纳品牌使用费。一旦该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特许人无权收取此后的品牌使用费。
二、使用范围不同
1、品牌使用费的范围:
(1)与制造被估货物有关的专利、设计、图样、工序和诀窍等;
(2)与被估货物的出口销售有关的商标、注册设计等;
(3)与被估货物的使用有关的著作权、版权等。
2、加盟费的范围: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3)加盟方独立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