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投资休闲食品行业的创业者都知道,零食店加盟本身就是一种“经营”模式,指的是通过经营权所有者,通过合同形式授权创业者投资品牌连锁经营模式。根据国际经营协会的统计,单店创业的成功率在36%左右,而采用加盟形式进行创业的成功率在96%以上。下面,馋嘴郎小编详细解读下单店加盟模式与区域代理模式。
“单店”与“代理”的区别
在特许经营中,分“单店特许”和“区域代理特许”,所谓单店特许,指的是特许人授权加盟商在某地开设一家加盟店,加盟商的权利仅在于开设店面,无权授权他人再加盟。“区域代理特许”,指的是特许人授权加盟商(也称分特许人)为某一区域的代理商,该分特许人可以自己开设店面,也可以在所代理的区域内招收加盟商。与特许人相比,区域代理商是加盟商,但是与其所发展的加盟商相比,区域代理商又成了特许人,所以区域代理商又称为“分特许人”。
单店加盟模式
单店加盟模式即单店特许经营模式,是指特许人将自己成功的单店经营模式许可给某一个受许人(称为单店加盟商)来经营。严格意义上讲,受许人只在单店内享有特许人许可的所有权利,在单店外则不享有这种权利,这就意味着特许人在一家加盟单店的街对面再授权新的受许人开设加盟单店是合法的。不过,为了保护受许人利益,避免受许人之间出现恶性竞争,都会将单店加盟商的权利扩大,如规定围绕单店一定范围内(3~5千米)不再授权新的受许人。
即:加盟商可以选择一个城市开一家门店。合作付费之后,这个门店归归属于加盟商所有,加盟商享有品牌的使用权、总部的技术培训、开店优惠扶持、门店装修设计,以及享受一定区域范围的商圈保护政策,享受鹿角巷加盟总部的售后服务支持,等等。但是不具有招代理商的权利,只能经营自己的这家门店。这种模式是比较适合资金不是很充足的小本创业者,需要的资金更少,门槛更低,并且就算没有休闲食品行业经验也可以,所以是非常适合开店,大多数加盟商都是选择的这个模式!
单店经营模式是构成单店系统的核心。单店经营模式的成功对于特许经营的复制和体系的建立意义重大。由于单店的经营模式是由四个关键性战略要素组合构成的,因此也就为在一个行业中创造出众多不同类型的单店系统提供了广阔的可能性。业态是单店模式的基本形态,不同业态的单店经营模式不同,同一业态在不同行业或不同特许经营体系之间,单店经营模式也不同。
区域代理模式
区域代理,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负责品牌在某一个区域产品销售的代理商,也就是说,这样的经营者在他所管理的这个区域是拥有品牌厂家产品的代理销售权的。不过区域代理商本身不会去购买该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他就类似于一个中介,厂家的产品从出厂后,会经由他的手到达终端销售处或是消费者的手中。由于产品是从区域代理商的手中销售出去的,所以该代理商可以获得相应的佣金。所以对于区域代理商而言,销售的产品越多,对于自己的获利越有好处。
加盟商可以成为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总代理,有权利在其代理的城市或地区开品牌分店,并且分店不限制数量,加盟商有独立的经营权、管理权、所有权;并且有独立招商权,可以在其城市或区域内招商开店;以及享受总部的加盟扶持政策和售后服务。
这种模式更加适合有实力的加盟商,需要的资金比较充足,但是后期利润也更大,管理权也更大,对品牌的管理和使用权利也更大。所以这种模式也需要从事过休闲食品行业经验,并且经验比较丰富的人,有一定的行业人脉和资源。
区域代理商的优点:
自主招商
区域代理可在所管辖区域内自主招商,自主招商的下级代理、加盟商所产生的的代理费或加盟费全部由区域代理收取。
货款分红
加盟商在自主建立地区分仓以后,可以享受地区分仓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供货分红,具体标准为每出货一件享受1元-2元的分红(根据货品进货、出货价不同而定,详见总部产品价格表)。
品牌特许权:代理合作确定后,合作伙伴享有馋嘴郎的品牌使用权,需在合同范围内使用“馋嘴郎"品牌名、商标及其商用口号;
区域管辖与扶持权:在合作管辖区域内,代理商需监管区域单店加盟商,并享有监督与扶持的权利与义务。
开店扶持权:区域代理商需要为下级代理、加盟商提供开店支持,包括按总部要求提供开店配置中的相关设备;并提供开店筹备、开业、日常管理等相关的开店扶持服务。
自主经营权:区域代理商在所管辖区域内,可自主开设直营店进行终端销售,但不能违反区域保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