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店加盟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在细节处揪出问题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纷争,对于刚刚踏入休闲零食行业还没有太多经验的菜鸟创业者来说更是如此。要了解清楚零食店加盟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就不能忽略以下这十个方面。
一、检查招商方的商标注册证
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商标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二、明确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
三、明确总部进货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四、商圈保护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护,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零食店加盟合同,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
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
七、关于违约罚则的问题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八、关于纠纷处理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九、合约终止的处理问题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
十、记得保留自己的合约
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切记要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契约是自古以来人们都遵守且信奉的东西,两人间的合作约定都因为有了契约而更加牢固可靠。古人的契约可以是一件信物,一个见证,而今人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则更青睐选择用一纸合约来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零食店加盟合同。
对于有志于从事零食店加盟的创业者而言,要掌握清楚合约签订时的细节处才能让自己在日后的合作中不吃亏。零食店加盟合同注意事项共有十个方面,但这并不是合约中全部要注意的内容,根据加盟情况及加盟对象的不同合约也会略有改变,创业者要随机应变,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